CRIC认证收费标准
1.认证收费原则
1.1CRIC获得财务收入的方式以不影响认证的公正性为准则;
1.2 财务收入来源为认证收费和其它正当收入;
1.3 认证收入用于维持CRIC认证活动的正常进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有偿服务。
2.认证收费
2.1 认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2】212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特制定CRIC中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见表1)。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申请费 1000元
2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 2000元/每证 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费200元
4 审核费 3000元/人·日 审核人日数按认可委规定执行
5 监督审核费 3000元/人·日 审核人日数按认可委规定执行
6 年金 2000元/每证 年金每年缴纳一次
7 扩项费 3000元/人·日 按增加审核人日数执行
注: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费时间以《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为准。
2.2 认证最低收费标准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的规定,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单体系认证基础价格要求
企业员工人数 QMS
基础价格 EMS 或 OHSMS 基础价格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或风险程度
的不同,按高度复杂、中度复杂、低度(有限)复杂的等
级,或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基础价格
高度污染 /一级 中度污染/二级 低度(有限)污染/三级
65 人以下 1.2 万元 1.6 万元 1.4 万元 1.2 万元
66-125 人 1.8 万元 2.5 万元 2.3 万元 2.1 万元
126-275 人 2.1 万元 3.0 万元 2.8 万元 2.6 万元
276-625 人 2.8 万元 3.8 万元 3.6 万元 3.4 万元
626-1175 人 3.2 万元 4.6 万元 4.3 万元 4.0 万元
1176-1550 人 3.6 万元 5.4 万元 5.1 万元 4.8 万元
551-2000 人 4.0 万元 6.2 万元 5.9 万元 5.6 万元
2001 人以上 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 0.24 万元
(二)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三)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再认证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
(四)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低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